今天打算晚边回家时买些金枪鱼罐头配饭( CVS 正好有三小盒三刀的减价活动,福音啊嘤),之后又去酒水店补充了一提啤酒,正巧看到原价 24 现价 15 的白葡萄酒。我在货架前计算价钱时,没由来地想起很久以前读过的德国作家帕特里克·聚斯金德写的《鸽子》,一本不长的小说,里面有个片段说的是主人公——好像是一个退休后仍在工作的老头——住在很小的阁楼间里,有天他想吃点好的,于是拿着微薄的薪水买了瓶红葡萄酒、金枪鱼罐头还有吐司,而后作者花了很大篇幅细细地描写了他如何坐在狭窄的床沿慢条斯理地吃着,写他用柔软的吐司沾满金枪鱼的油脂,写干涩的红酒如何化开腥味。回想起这些竟有些想哭。可能是想起了窘迫生活中的幸福吧。于是我就买了那瓶白葡萄酒。
今天算是这几周来第一个休息的晚上。下午讲完课又讲完讨论班就六点半了,打算歇一天。为了有些仪式感,我晚上去了家越南餐馆嗦粉。以前看过张佳玮的一篇小文章,说东亚人在嗦粉这点上意见是十分统一的,如果一群东亚朋友打不定主意去哪儿,那找家餐馆嗦粉准没错。我本来打算去韩国餐馆,不过走在街上突然想起这篇文章,才临时拐道。寻找食物是一次趣味十足的冒险过程,是不稳定的随机过程:许多莫名其妙的想法凑在一起,便会将我引到某个餐馆门口,但假如那里就餐人数不是质数,或者招牌配色看着不顺眼,又或因其它一些很微妙的理由,我不假多想便会抬脚去隔壁。于是有时本来想吃粤菜却去吃了肉夹馍,本想吃牛排却吃了麻辣香锅。话说回来,这家越南粉可能与我有缘,一路前去没有别的念头来阻拦,但可惜的是,粉有点偏美式,馥郁杂糅的香辛料中透出点诡异的甜味。
以前在学校旁边有一家越南粉店,有的时候就是周末醒迟了,一看表十一点,于是就一个人坐地铁或者骑个单车去那里,坐下来随便点些什么,点略微多些,埋头安安静静地吃上一两个钟头,直到把汤汤水水都吃光,然后再慢悠悠地走回去。那家粉店的汤清但不寡淡,百般滋味化为无形。我吃完后喜欢喝一大口汤,然后滴几滴柠檬汁,再一口一口把汤喝完。
一个人吃饭时我吃得慢,时常邻座聊天的都过了两三桌。这习惯一直延续到现在。无所谓心情好与不好,只是想做便去做了。去超市挑些喜欢的食材,回到家花个把钟头慢慢料理。做菜时其实并不会集中精力,但也不会特别去想什么,思绪随行随止,只是在做菜而已。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有的时候我想做什么,但那其实并不是我真正想的。我并不需要想法,我只是需要自己的时间,不被任何计划、理念与情绪占有的时间。
写着写着想到了许多大学的事情。那时真是有无尽的时间可以挥霍。哪怕学习任务在后头赶着,自己也会顶着大热天跑半个京城就为了吃碗米线。虽然时常和朋友约饭,但我仍经常不由自主地一个人觅食。走在北京街道上,我时会时常忘记自己的想法,天空一无所有,好像一切都是不重要的,包括我自己。真令人放松啊,那就是青春吧。